“电子老师”四宗罪
2014-08-18 



指导专家:林江桦(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心理测评研究所成员)


教育孩子讲究言传身教,现代科技发达,“以机代教”现象非常普遍。家长的出发点是爱,无非想借助高科技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。这些“电子老师”是否真能益智?早教专家给家长泼了盆冷水。

早在1999年,美国儿科学会就给广大父母敲响过警钟:2岁以下的儿童不要过分依赖电视。2013年,美国儿科学会综合了50多项研究,得出结论:不提倡2岁以下儿童接触电视等媒体,孩子及整个家庭尽可能限制看电视的时间。这个限制范围包括儿童电视节目和做背景音乐用的电视节目。


第一宗罪:“养分不够”

家长常见错误:放视频教知识

现在新媒体视频内容太丰富了,接触大量资讯,孩子的学习能力是否更强呢?

事实并非如此。视频恐怕难以提供孩子发育所需的足够“营养”。

0~3岁的孩子刚学会爬、走,此时处于触觉、双眼立体视觉、手脚协调平衡发展的阶段,要通过触摸、观察真实的世界和实在的物品,锻炼运动、视觉观察、手脚协调以及手眼协调能力。任何平面的画面(电视、平板电脑、学习机),能提供给孩子的仅仅是听和看这些信息,无法触摸,无法感受立体。

3~6岁的孩子处于社会化过程中,要学习语言,学会跟小伙伴合作、分享和交流。让孩子待在家中陪伴“电子老师”,减少跟现实接触的机会,会剥夺孩子学习的机会和能力。

人的大脑部位不同、分工不同,例如:大脑前额叶的发展与专注力有关,枕叶与视觉发展有关。教育类视频只帮助发展一部分能力,相当于只使用了大脑的一部分功能,其他功能及大脑各功能的协调能力得不到发展。长期下去,必然对孩子的大脑神经、智力及性格发展不利,并难以逆转。


第二宗罪:无时无刻的吸引

家长常见错误:播放电视当背景

不少家庭将电视节目当背景,一边播节目,一边让孩子在旁边玩耍,看上去孩子并没在看电视,但电视的损害仍然存在。

这是因为,孩子不需要“有意注意”,就会不自觉地关注电视画面。视觉刺激特别是活动的画面,对孩子极具吸引力,这种节目无需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,只要是活动的画面就够了。因而,少儿爱看的动画片、爱玩的游戏画面都极其生动,人物表情夸张。孩子能被吸引,看得聚精会神,不代表能学到东西。


第三宗罪:玩走专注力

家长常见错误:“电子老师”哄孩子

电子产品是不少家长哄孩子的“神器”,想要让孩子安静下来,最省事的就是塞个手机、iPad给他玩。久之,会导致孩子缺乏一项叫“专注力”的东西。一堂课下来,有的孩子能一直集中精神认真听课;有些孩子觉得异常痛苦,根本没耐心听,这是由“专注力”决定的。视频节目特别是游戏,会影响这种能力。

上面介绍过,孩子无需“有意注意”就会被视频画面所吸引。这会让孩子依赖“被动注意”,“主动注意力”没有得到发展。比如,很多游戏画面鲜艳,稍取得一点成绩就有“积分”“礼物”等奖励,让孩子兴奋,吸引他玩下去。一旦换成读书或上课,没有新奇的刺激,要让孩子专注就会变得困难。


第四宗罪:影响视力

近视进展跟年龄有关,大部分高度近视的人在七岁之前就近视了。儿童过早使用电子产品,容易在七岁前就发生近视。七岁前的近视,近视度数每年增加150度到200度;相较之下,十岁后的近视每年增加50度到100度。


家长指引

◆丢个iPad任孩子玩不提倡,可将玩iPad变成亲子互动——同孩子一起看,边看边问问题启发孩子,如:“宝贝,你说猫为何总追不到老鼠啊?”引导孩子动脑筋。

◆别用游戏奖励孩子,例如:“今天在学校表现好,你可以开电视看”诸如此类。这给孩子的暗示是“表现不好,就不能看电视了”,会影响孩子对学习、生活意义的判断。若学习累了,看电视可作为调剂,但家长不能让孩子觉得这两者有逻辑联系。

◆无论如何,0~6岁的孩子都不提倡长时间接触电子媒体。无论是玩电子游戏还是看电视节目,每天建议不超过半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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